桃園市環境教育推廣媒合平台

桃園市環境教育
推廣媒合平台

[2020-07-31]


環境教育媒合平台填寫要點



~~環教志工媒合平台活動申請、志工媒合及宣導品申請~~

1.活動申請請於活動前至少1周以前申請,不然會因審核時間,以致耽誤宣導品審核時間

2.宣導品通過需要1周的時間,如該場活動需要申請宣導品,請該場活動提早申請,並請該場次的所有志工皆要完成報名,方能開始宣導品的審核。

3.宣導品只要該場有一位志工申請需要,本局就會進行宣導品的審核,只要通過就會核發。

4.該場活動如有優先媒合志工,請申請單位在活動申請通過後,請通知志工進入媒合平台報名媒合。

5.媒合平台可查詢活動申請進度,查詢方式為使用申請時的電話(格式需要相同)。

6.本單位會定期審核活動申請及報名狀態,如有特殊狀況可來電詢問。


~~成果照片注意事項~~

1.成果上傳時請確認,前兩張照片為服勤時照片,照片內容必須要有志工服勤時的狀態,任何角度皆不限,但必須可辨識出志工本人即可。(志工服勤照片可與其他志工合拍,不限定只有一人)

2.第三張照片為簽到單照片,簽到單內容必須和申請的活動名稱、時間、志工等資料相同。

3.當所有照片都上傳完時,再預覽畫面請確認所有照片皆有顯示出來,如未顯示出來表示照片檔案過大,請壓縮後再試一次。


~~其他注意事項~~

1.每當活動結束後,請有參加的志工於一個月期限內進行線上成果申報,我們會定期審核,志工可於系統內自行登入查看成果審核狀態,如未通過請查看退件原因並修正後再次上傳。

2.如原本已報名活動媒合成功者,但是臨時無法參與,請主動電話告知活動單位,並於活動結束後於成果申報頁面,選擇”因故未參加”後送出,不然系統會一直顯示未填寫的狀態。

3.如活動本身因天災或其他因素取消者,也請於活動結束後於成果申報頁面,選擇”活動取消”後送出,不然系統會一直顯示未填寫的狀態。

4.活動性質為宣講課程者,請在活動結束後,郵寄或親送領據至
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6號2樓-環境永續科-張秭榆小姐收),或者
(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43號4樓-新紀公司-呂心則先生收)。

5.環境教育媒合平台的系統公告區,有提供平台的操作說明、志工出勤簽到表格式(word)、宣講師領據格式(word),請各位多加利用。

謝謝,如有疑問請來電詢問
電話:03-3319635 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